在接到的投诉中,目前关于东南汽车菱悦V3的有109宗,其中涉及发动机问题的投诉较为集中,达到50余宗,几乎为对其总投诉量的一半。
信息显示,发动机故障现象主要集中在发动机故障灯亮、车辆缺缸、抖动、异响、启动困难及熄火等问题上。
投诉集中疑似质量缺陷
来自北京的韩先生在投诉中表示,他2009年购买的菱悦V3刚跑了2万公里,在早上启动时,发现发动机抖动得很厉害,同时发动机故障灯亮起。据韩先生了解,此问题在菱悦V3中较为普遍,很有可能为发动机质量缺陷所致。
编辑通过对菱悦V3的投诉进行筛查,发现同类问题的投诉达到31宗之多,占总投诉量的28%,占发动机问题投诉的比例更是高达56%,已超过发动机相关投诉的一半。这样的比例,可初步判定此问题应为共性问题。从投诉车型来看,主要集中在菱悦V31.5L车型,涉及2008款和2010款,其中以2008款车型的投诉最为突出。
媒体在查阅相关资料后发现,菱悦V31.5L车型主要有两款发动机,一款为4A91型号,另一款则为4G15M型号,而投诉车型基本上集中在使用4G15M型号发动机的车型当中。
从菱悦V3的相关故障现象来看,发动机故障灯亮、抖动、启动困难,一般与发动机的燃烧工况不佳有直接关系,很有可能为发动机缺缸问题所致。而根据调查,菱悦使用的4G15M发动机缺缸严重抖动,是由于气门摇臂脱落卡住排气门所致。有4S店工作人员解释称:“由于设计缺陷,只有更换改进的气门摇臂(带卡簧型)才能解决问题。”
截至目前,已收到4宗确定因为菱悦V3气门摇臂脱落,导致发动机缺缸的投诉。由于气门摇臂脱落与车辆使用没有直接关系,为设计及装配问题,因此可以初步得出结论,菱悦V31.5L4G15M发动机气门摇臂应存在设计缺陷。
厂家、4S店“夫唱妇随”
在投诉中很多车主均表示,起初车辆出现问题后向4S店反映,工作人员多以油品、积碳等理由来向车主进行解释,只是采取清洗节气门、清洗积碳、更换火花塞等收费项目进行处理。但经过维修后车辆并无好转,4S店及厂家也未进一步对车辆进行检查,而是以“没有什么大碍,再使使看”等话语来敷衍车主。
东南汽车在看到相应的投诉问题后,也并未引起重视,没有对此出台任何解决方案,而是采取逃避的态度。如此一来,4S店没有厂家的支持,也只有以各种理由来拖延。出保修期后,高昂的维修费用还是得由车主来自行承担,4S店与厂家之间可谓“夫唱妇随”,配合得天衣无缝。
威胁人身安全应按新规进行召回
投诉显示,菱悦V3在2年时间便有可能出现因发动机故障导致行驶中熄火的问题,严重威胁到驾乘人员的人身安全。而参照新发布的《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》第三条:本条例所称缺陷,是指由于设计、制造、标识等原因导致的在同一批次、型号或者类别的汽车产品中,普遍存在的不符合保障人身、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的情形,或者其他危及人身、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,东南汽车应针对菱悦V3的发动机缺陷,对问题批次车辆进行相应的召回,彻底消除车辆问题及安全隐患。
召回新规将于2013年1月1日正式实施,如果厂家届时还未及时为消费者进行解决,依据相关条款,厂家将有可能面临严厉的处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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